| 日本學制與特色: 日本的教育制度是六三三制,即小學教育六年、中學三年、高中三年。前九年是義務教 育,與台灣相似。而接受外國留學生的高等教育機構-專門教育(1∼3年)、短期大學(2∼3 年)、大學(4∼6年)、大學院(大學碩士課程2年、大學博士課程3年),高等教育機構分別賦予不同資格與學位。專門學校,畢業授與「專門士」;短期大學畢業生授與「準學士」;
大學以上分別給學士、碩士、博士,與台灣相似。但和台灣最大的不同是,新的學期是4月開
學,少部份私立大學、短大,除了4月以外,9月、10月也能入學。
大學院
大學院設有「碩士(修士)課程」和「博士課程」。依大學課程而設有「研究生」和「聽講生」 的制度。碩士課程的修習年限為2年,必須提出論文,並通過審查、口試後,才可取得修士學 位。博士課程為5年(醫學、牙醫、獸醫學部在修畢大學6年課程後,只修4年即可)。
博士課程
博士課程分兩種型態:
1.修業年限五年,分前期課程二年(相當修士課程)、後期課程三年(但是醫、牙、獸醫學 院,大學修畢6年課程後直接升學者,只需4年)。
2.五年一貫制或只有後期博士課程。
研究生
因大學而異,制度各校不盡相同,有的稱研修生或研修員。
聽講生、科目履修生
兩者皆可旁聽某些特定科目,聽講生不得修取學分,科目履修生可取學分,但都不能取得學 位。有些大學之研究生、旁聽生、科目履修生可於10月入學。
大學、短期大學
日本的大學依授業年限不同,分一般大學(4∼6年)和短期大學(2∼3年);二者各有國立、 公立、私立之分。一般大學的授業年限,除醫學、牙醫部6年外,一般學習期間為4年。
【日本語教育機構】
日本語教育機構種類很多,有附屬於高等教育機構的,有學校法人或財團法人獨立營運的, 也有個人經營的學校,可分為:
1.大學、短大的留學生別科
2.專門學校的日語科
3.其他日本語學校
日本語科
附屬在專門學校的日本語科,或日本語專門學校,是為外國人留學生而設的課程。其功能與 日本語學校或大學「別科」一樣,是教授外國人日文會話、文法以及瞭解日本文化,也教授入大學的考試科目,其簽證為留學生簽證。
日本語學校
日本語教育振興協會
日本語學校必須屬「日本語教育振興協會」的認定校,學生在留資格上,才能獲得「就學生」 簽證。「日語教育振興會」是獲日本的教育部、法務部、外交部許可的財團法人組織,1989年5月成立,目的在提昇日本語教育機構的品質。對日本語學校的實績每三年進行一次嚴格的考核,依其師資、課程、設備、上課時數、修業期間...等審查,且常常更新認定資格。
申請日本語學校的資格
1.高中畢業或即將畢業者
2.完成12年正式教育或同等以上學歷者都可申請
日本語學校的申請期間
日本語學校上課時數不等,有全天和半天上課兩類型。入學機會也有不同,有的學校一年有二次的入學機會,即4月和10月;有的學校一年有四次入學機會,即1月、4月、7月、10月。
其申請期間,關東(東京)地區如下:
1月入學:前一年的4月∼前一年的9月申請
4月入學:前一年的6月∼前一年的11月申請
7月入學:前一年的10月∼當年的3月申請
10月入學:當年1月∼當年5月申請
關西、大阪、九州地區,因申請件數較少,申請截止日一般較關東晚。而專門學校的日本語科,其入學機會每年2 次,申請截止日也較晚。由於申請資料的審查及證件的翻譯需要相當的時間,而且有時會因證件不足,還需補充資料,所以最好能在申請截止日前一個月完成手續。
日本語別科
日本國內目前有33所大學和短大設有別科。在法律上,別科屬於大學、短大教育課程的一環。教學內容各校各有特色,除了一般的日語、日本文化、日本社會,以及進入大學所屬的外國人統一考試科目外,也有經濟、花道、政治等其他課程。大部份學校設立別科的目的,是在加強有意升大學、短大者的日語能力。也就是說,就讀大學、短大別科的學生,其目的是為了進入該大學、短大就讀,只要選擇想就讀學校的別科,就容易進入該大學或短大就讀。少部份大學設立別科的目的不同,有以交換學生為主或以研究專門領域為主的,這種並不適合以升學為目的的留學生選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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